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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市内流动经办指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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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市内流动经办指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流程

  1.线上:

  流动人员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 务大厅-档案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

  2.线下:

  流动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原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地所属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给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代理单位之间、代理单位与市属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给予办理流动手续。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

  3.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线下申请

  流动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档案托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柜员提交申请。

  (二)线上申请

  流动人员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档案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1-5193676

  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办理地点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胶州路7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二、受理单位 

  参保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办理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 号); 

  2.《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鲁人〔1997〕3 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 

  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 号); 

  5.《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 号); 

  6.《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 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 (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六、申请材料 

  1.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人事档案; 

  2.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辞职(退)的证明;

   3.身份证原件; 

  4.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七、办事流程

   1.线上:流动人员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档案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 

  2.线下:流动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原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给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本级:0631-5193676 

  环翠区:0631-5228927 

  文登区:0631-8458456 

  荣成市:0631-7571538 

  乳山市:0631-6651926 

  高 区:0631-5626012 

  经 区:0631-5985715 

  临港区:0631-5551205 

  南海新区:0631-8458456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十一、办理地点 

  市本级:环翠区胶州路 7 号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环翠区海裕城E座 2 楼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荣成市府西路 178 号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乳山市深圳路 108-7 号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 区:高新区抚顺路 1 号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 66 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港区:临港区江苏东路 15-1 号 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海新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人社服务大厅-南海新区业务受理窗口


  关于毕业生档案的相关问答,带大家全面了解毕业生档案

  1、什么是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总的来说它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2、毕业生档案内有哪些材料

  档案里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注:2023年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发放)

  3、档案有什么作用

  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之外,也是维护同学们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所以大家可千万不能大意! 

  4、应届生毕业后档案有哪些去处

  应届生毕业后档案可以发至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至你所在单位(你的单位需要有档案管理权限)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如果你工作了,且工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发至你所在单位。

  如果你工作了,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

  1.可以委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管理。

  2.可以发至生源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管理。

  如果你没有工作,正处于待业期:

  档案可发至生源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你是继续考研的:

  1.档案可发至生源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若考研被录取,应及时进行档案调动,并将档案发至即将就读的学校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5、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哪个?

  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6、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7、什么样的机构可以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8、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不可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9、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

  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10、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录: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11、档案遗失怎么办

  情况一:

  已经毕业多年,一直就没管过档案,完全不知道自己档案在哪里。先不要慌,你的档案这种情况应该还能找到。如果你毕业还没超过 2 年,那么回学校问问相应的档案负责人;如果你毕业超过了 2 年,到你生源地人社局进行查询(可以拨打人社局电话,可以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一般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

  情况二:

  档案在调档途中或者自己手里丢失。这种情况基本就是档案丢失了,只能去补办档案。首先,你需要在你所在单位办理一份档案遗失证明;然后,按照档案内需要的材料到学校一一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