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才查询档案官网入口,池州人事档案查询电话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池州市人才查询档案官网入口,池州人事档案查询电话
有关毕业生报到、到档情况查询、调档等事项我局均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东至人网等官方和民间网站发布信息。关于档案转递、到档确认、存档等均可登录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www.ahggzp.gov.cn)进行网络办理,如有其它疑问你也可以电话联系我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566-5292890/5292987)
个人档案一般会存放在哪里?
1. 查询人事档案的方法
查询池州市的人事档案有两种方法。
首先,你可以访问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http://rsj.chizhou.gov.cn/index.html)。在该网站上,你可以找到“人事档案查询”的入口。输入你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年份等,就能查询到你的档案信息。
其次,你可以亲自前往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档案库,通过现场查询的方式获取信息。请注意,你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护照。
2. 管理人事档案的方法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档案信息不完整、遗失或者需要更新,请及时联系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所在学校。他们将会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协助,确保你的档案得到妥善管理。
同时,如果你需要将档案转移至其他地方,例如就业代理或者人才交流中心,你可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相关的手续和流程。
3. 档案激活办法
如果你的档案长时间未被查询或管理,有可能被视为“死档案”,需要进行激活才能继续使用。为了激活档案,你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首先,你可以亲自前往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的手续和缴纳费用。其次,你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代办激活手续。
总之,人事档案是我们个人工作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注意及时查询和管理你的档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发展。
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为使我们的工作更贴近您的需要,现就高校毕业生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解答和服务。
一、毕业生档案如何托管
毕业生档案托管有两种方式:一是向学校申请保管档案两年;二是将档案转到就业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托管。建议您毕业后应及时将档案转到相应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托管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回原籍的,须在本人档案转入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由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大中专毕业生提前落户通知单》,本人持《提前落户通知单》、户口迁移证、派遣报到证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流动人员如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可由流动人员自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转入:申请人或委托他人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代管本人档案的申请。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经审查符合接收条件的,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转出:申请人提交身份证(留存复印件)、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原件,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申请人委托书。经审查符合转档条件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四、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政策
1、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新进人员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用人单位应先到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市人才中心)开具调动通知,待档案、行政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调入后,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连同单位《申请办理人员入编的函》和《编制管理证》办理入编及工资确定手续;
新进人员为非在编人员,用人单位先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再携《申请办理人员入编的函》和《编制管理证》,办理调档、入编和工资确定手续。
2、 定职、定岗和转正定级手续办理
定专业技术岗位,须本人填写《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审批表》(一式三份)、《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后,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办理定职、定岗和转正定级手续;
定管理岗位,须本人填写《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出具聘任其科员的函,办理定岗和转正定级手续。
市人才中心根据上述相关材料先行文报市人社局职称科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然后凭《资格证》和《聘任证书》原件,再行文报事业科审批,事业科出具《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通知书》,市人才中心凭《认定通知书》办理转正定级,并报市人社局工资科审批后,一份交单位存档,一份由人才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3、调整工资
薪级工资调整:单位提供人事代理人员考核花名册和《年度考核表》,人才中心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薪级工资,并报市人社局工资科审批后,一份交单位存档,一份由人才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岗位工资变动:单位提供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由人才中心行文报市人社局事业科聘任,事业科出具《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通知书》,市人才中心凭《认定通知书》调整岗位工资,并报市人社局工资科审批后,一份交单位存档,一份由人才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联系方式
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业务窗口:0566-3211939
档案管理:0566-3211905 人事代理:0566-3211906
档案查询:登陆池州人才网(www.ahczhr.com)“人事代理”栏目自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