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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个人档案在哪里查询?禹州人事档案查询电话
禹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374-8279607
地址: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523房间
档案邮寄地址:山东省禹城市富华街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楼4号窗口
档案接收单位:禹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4-7365322
(1)我们在毕业的时候,*有可能托管档案的地方,就是我们生源地的人才中心。因为这种存放方式不仅仅是学校建议的存放方式,也是社会人士建议的存放方式。如果没有进入国企或事业单位,档案一般是去了自己的生源地。因为学校会主动的将个人档案调转到我们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保管,所以我们可以去这个地方查询一下档案是否存放在那儿,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找到自己的档案。
(2)如果我们毕业时间不长,也可以到学校找一找,因为有可能毕业学校的老师还没有处理,毕业生太多还没有及时将档案转出去,或者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把档案留在学校里进行管理。如果学校没有个人档案存放,我们也可以根据档案调转记录查询现在的档案存放地点,也就是顺着这些线索去查询,应该可以找到档案存放地点。
(3)如果我们在毕业的时候进入了私企,由于私企不具备档案管理资格,档案可能转到工作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我们可以去这个地方进行查询。
(4)如果我们毕业时进入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学校就会将我们的档案调转到国有企业进行保管。这种情况也并非没有可能,因为国有企业毕竟是具备档案管理资格的。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二、适用对象
许昌市户籍或在许昌市就业创业的流动人员。
三、受理方式
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四、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在许昌市就业、创业的流动人员需提供与许昌市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离职人员,还需提供辞职或离职材料;
五、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1、注册登录“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ggfw.hnrcjl.com)”,选择【申请商调函】,按照提示上传上述材料,并录入个人信息,填写原存档机构;
2、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开具的商调函(电子CA签章版);
3、将商调函提出至原存档机构后,等待档案邮寄至相应人才中心,审核档案无问题后办结。
线下办理:
1、存档人员依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归属地到相应档案管理机构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商调函。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4-2335545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CEF连廊208室
魏都区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374--2653177
地址: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市民之家521室
建安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0374--5137368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5157房间
长葛市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和劳动关系股0374--6198306
地址:长葛新区5号楼西大厅
禹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4--8279607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
襄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0374--8392326
地址:襄城县八七路中段
鄢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4--7167256
地址:鄢陵县开发区梅里路429号
2、材料无误,现场开具纸质商调函;
3、将商调函提出至原存档机构后,等待档案邮寄至相应人才中心,审核档案无问题后办结。
档案转出 (流动人员)
一、适用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二、适用对象(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调档;
2、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调档;
3、因升学、入伍等需转出档案的。
三、受理方式
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四、办理要件
1、调档凭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2)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3)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4)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1、将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至“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ggfw.hnrcjl.com)”上办理(档案转出前需先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再申请档案转出)。
2、经审核符合转出条件的,工作人员下载打印调档凭证电子档进行留存,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形成档案材料清单并密封,办理转出登记后,连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等一并转出。
线下办理:
1、持上述材料到相应档案存放机构服务窗口办理(档案转出前需先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再申请档案转出)。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4-2335545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CEF连廊208室
魏都区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374--2653177
地址: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市民之家521室
建安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0374--5137368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5157房间
长葛市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和劳动关系股0374--6198306
地址:长葛新区5号楼西大厅
禹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4--8279607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
襄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0374--8392326
地址:襄城县八七路中段
鄢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4--7167256
地址:鄢陵县开发区梅里路429号
2、经审核符合转出条件的,将上述档案转出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对、整理,形成档案材料清单并密封,办理转出登记后,连同《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等一并转出。
六、办理时限
线下即时办结,线上1个工作日。
如果本校没有档案接受的权力,老师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档案存入人才市场。这是一个比较方便的方式,操作起来相对比较简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档案存入人才市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老师需要在通过人才市场的认证,才能进行存档。
如果老师毕业于学校,可以联系学校进行咨询,看看学校是否愿意将老师的档案通过学校的名义存入。如果学校还能够处理教籍档案,则存储的可能性更高。当然,如果档案已经由学籍档案转变为人事档案,学校的服务可能就比较有限。
老师也可以选择找到一家档案服务机构来办理存放手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选择规模较大和口碑较好的机构,进行专业的判断之后再进行选择。选择好的档案服务机构可以更好的保护老师的档案,以便更好地为老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