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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个人档案查询电话,玉溪毕业生学籍档案查询
毕业生档案查询电话及地址
市 县
单位及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玉溪市
玉溪市就业局(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
李 丽
0877-2070919
红塔区
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红塔区凤凰路75号)
刀莉芸
0877-2689752
江川区
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江川区兴江路12号江川城投大厦301室)
张维娇
0877-8019970
澄江县
澄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澄江县兴华街1号综合档案馆1楼105室)
师 顺
0877-6911718
通海县
通海县就业局(通海县螺峰路1号)
禹燕宏
0877-3023855
华宁县
华宁县就业局(华宁县宁康街5号315办公室)
王凤娇
0877-5017834
峨山县
峨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峨山县练江南路延长线)
郭云慧
0877-4013003
易门县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易门县龙泉街道梅营路316号)
李 敏
0877-4967669
新平县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新平县河滨路58号)
唐有玲
0877-7016268
元江县
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元江县文化路125号)
李华岳
0877-6013795
玉溪市及各县区高校毕业生报到地址及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
联系电话
接收地址
接收人
玉溪市就业局
0877-2070919
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中段亚太汽车城政务大厅
D区11-15号窗口
戴旻
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2021682
红塔区政务中心15栋二楼10号窗口
聂祥军
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8026258
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城投大楼504办公室
张维娇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7-3023855
通海县秀山街道新城区螺峰路1号政务大厅29号窗口
禹燕宏
澄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15758151286
澄江市政务大厅二楼51号窗口
李茜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7-5013606
华宁县政府第二办公区政务服务大厅
(B厅57号、58号窗口)
张媛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4967669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大厅二楼8号窗口
普红艳
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7-4013003
峨山县双江街道练江南路延长线劳动就业
服务局407室
郭云慧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7015208
新平县政务大厅41号窗口
唐有玲
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6013795
元江县文化路125号
杨洁芳
玉溪市及各县区学籍档案转入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
联系电话
接收地址
接收人
玉溪市就业局
0877-2070919
玉溪市太极路中段亚太汽车城政务大厅
D区14号窗口
戴旻
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O877-2689752
红塔区万商汇15幢(红塔政务中心15栋一楼)
刀莉芸
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8026258
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政务服务大楼504办公室
张维娇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7-3023855
通海县秀山街道新城区螺峰路1号政务大厅29号窗口
禹燕宏
澄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7-6224008
澄江市兴华街5号人社局一楼
施琦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7-5013267
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宁康街5号(315办公室)
王凤娇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4967669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大厅二楼8号窗口
普红艳
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7-4013003
峨山县双江街道晶水路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
郭云慧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7016268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新平县河滨路58号)
白继刚
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7-6013795
元江县文化路125号
杨洁芳
玉溪市及各县区组织关系转入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
联系电话
接收地址
接收人
红塔区
0877-2689752
户籍社区或村委会党支部
刀莉芸
江川区
0877-8019111
中共江川区组织部(大街街道区委区政府3幢407办公室)
郑旭
通海县
0877-3023855
户籍社区或村委会党支部
苏斌
澄江市
0877-6810864
户籍社区或村委会党支部
业金铠
华宁县
0877-5018806
户籍社区或村委会党支部
代恩德
易门县
0877-4968799
中共易门县委组织部(城山路1号)
王菲
峨山县
0877--4017552
户籍社区或村委会党支部
李春城
新平县
0877—7017000
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新平县育新路2号)
刘洪明
元江县
0877-6553278
户籍社区或村委会党支部
李华岳
1、毕业生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分别是什么?
答: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于6月19日正式开始为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报到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红塔文体中心四号门对面)。
2、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及携带哪些证件?
答:请各位毕业生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之前,登陆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自行录入个人信息,登记后请牢记登记编号并携带本人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再到生源县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到。
3、入学前户籍为澄江县阳宗镇、江川县路居镇、江城镇、华宁县青龙镇等托管区域的毕业生到哪里办理报到手续?
答:入学前户籍为阳宗镇的毕业生,到宜良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报到。
入学前户籍为江川县路居镇上坝、中坝、下坝、小凹、红石岩5个村委会;江城镇明星、三百亩、牛摩、孤山、海门村委会胡家湾村民小组、隔河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华宁县青龙镇海关、海镜2个社区的毕业生先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后,再到澄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
4、毕业生如何使用《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
答:毕业生的《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是区别普通院校毕业生和成人类毕业生、自考类毕业生、党校类毕业生的有效证件,每年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进行报到登记。待毕业生有接收单位时到单位所属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凭《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1)《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办理?
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三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提供本人情况说明,以及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玉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毕业三年内已就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或愿意接收的证明,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
省外院校毕业生。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由毕业生与学校或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补办。
(2)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在三年择业期内要求改派到新的就业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三年内要求改派到生源地的,持《就业报到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5、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1)未就业毕业生
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后,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出具落户证明,凭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因特殊原因没有毕业证或《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但是有户口迁移证,需要把户口落回家庭的毕业生,不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直接为其出具落户证明,凭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①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被录用到行政机关工作的毕业生办理哪些手续?
答: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录用统一考试,凭人社部门出具的《录用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通知》办理手续。
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毕业生凭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③到省属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④接收单位是市辖企业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玉溪市企业聘用人员审核备案表》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毕业生凭《玉溪市企业聘用人员审核备案表》、《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⑤接收单位是县区所辖企业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登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毕业生派遣到接收单位所在县区,由县区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出具落户证明。
6、非玉溪籍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国家指令性招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非玉溪籍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到玉溪就业的,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7、毕业生档案该如何处理?
答:毕业生档案通常是由所在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分不同类型进行传递,如果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且约定了档案保管部门的,则直接传递到该部门;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没约定档案保管部门,或者是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以将档案传递到其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一、规范的毕业生档案存放保管
1、未就业的毕业生
可以将档案转递到自己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2、已经就业的毕业生
就业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请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进行保管;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可将档案转递到自己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详见下表)
3、禁止毕业生自行携带,自行保管档案。
二、目前档案存放存在的现状
因目前我市部分县区存在托管等状况,部分学校及毕业生分不清档案接收和管理部门,导致部分该区域毕业生档案转递错误;部分毕业生因在异地参加高考,导致其生源地难以区分,使毕业生档案转递错误;部分毕业生因实际户口所在地与档案内容不符,导致毕业生档案转递错误;部分毕业生在毕业时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导致毕业生档案按照其的《就业协议》中约定的就业地点进行转递,但该《就业协议》约定的单位无档案保管权限;部分院校在填写档案接收部门及接收地址时填写错误导致档案错误转递等状况。
三、处理档案转递错误的方法
当发现出现上述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您的档案发生转递错误,请您及时和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尽快将您的档案调回您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存,调档流程是:由毕业生本人向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毕业证、抬头为“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报到证或登记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实后当场开具《回生源地调档函》,档案保管部门接到《回生源地调档函》后通过机要方式将该档案转递到毕业生生源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