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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明确 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后有关衔接工作,更加便利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
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就业报到证是干什么用的?为什么要取消?取消就业报到证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何作用?对学校的相关工作有什么影响?
就业报到证是干什么用的?
曾经,就业报到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是求职就业必需的材料。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李剑锋对这个证明材料再熟悉不过了。
李剑锋:“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曾经是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包括转接等手续必需的一个材料。
以前,大学毕业生毕业后自己携带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不仅是证明自己具备了就业的资格,而且是工作年限的开始证明。
通知提出了一系列衔接措施 ↓↓↓
01建立去向登记制度
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02明确户口迁移要求
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03明确档案转递衔接
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04明确报到入职流程
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05明确信息查询渠道
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
(https://dj.ncss.cn),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建立去向登记制度一网通办
《通知》明确,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报到入职流程上,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同时建立“去向登记制度。”
李剑锋:2023年全面取消了就业报到证,取消了报到证之后,教育部门优化建立了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一个必要环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根据登记的信息直接落实户口迁移、档案转递、入职报到等工作,实现了一网通办,减少了以往办理补办报到证的复杂手续。
《通知》要求完善信息查询渠道。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高校要认真梳理调整原涉及就业报到证的办事规则流程并及时公告,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切实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工作衔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总体来讲,我认为未来的就业还是要尽可能地走向规范的市场。减少行政部门对学生就业的过度的干预,在就业的环节,尽可能简政放权,更多的是要依赖规范的法治的就业市场。
《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户口迁移衔接、做好档案转递衔接、做好报到入职衔接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